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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新增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3

 

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77号)要求,现开展我校相关工作。

    一、新建梯队

    本次新建梯队主要面向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自然科学领域重点支持能够解决核心关键问题、驱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复合型产业人才梯队,人文社科领域重点支持直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等方面的优势、新兴、交叉和“冷门绝学”型人才梯队。与现有梯队重名或研究内容相近的,不再重复建设。现有梯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总体条件

         1.梯队基本条件

    (1学术条件。应在相关领域区域或行业内具有学术影响力较大、创新创业能力较强、产学研结合紧密、学术氛围浓厚等显著优势,有3-5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并能根据专业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及时调整研究方向。

    (2平台条件。一般应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创业环境、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等条件。

    (3人员组成。省领军人才梯队一般由1名学术带头人、1-2名后备带头人、不超过20名第三梯队成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鼓励吸收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作为第三梯队成员,原则上应吸收一定比例非本单位人员作为梯队成员。

         2.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矢志爱国奋斗,立志振兴龙江,道德情操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能掌握国内外科研动态,紧跟科技前沿,善于开拓学术、产业新领域

         3.带头人基本条件

    (1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水平处于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省内领先地位,近五年202171日以来)有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等代表性科研教学成果,受到业内高度评价;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本领域省级以上奖项;或主持制定过国家级标准规范、指南;或实现重大技术革新;或在国家和省重大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且在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国家重大工程、重大(任务)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创办企业在省内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

    (2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带领梯队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学科(专业)特色;或扩大学科(专业)优势,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引导和支持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3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4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成果、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截至2026630日)

         4.后备带头人基本条件

    (1)取得业内认可的成果业绩,学术水平处于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省内先进行列,近五年202171日以来)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教学研究成果、出版著作或教材等代表性成果,受到学术界的好评;或参与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参与过国家级标准规范、指南的制定;或主持过省级标准规范、指南的制定;或从事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且在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创办企业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在本区域、行业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有望在一定培养期内成长为梯队的带头人。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后备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第二后备带头人申报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成果、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截至2026630日)

         5.业绩成果要求

    业绩成果应为近5202171日以来)取得且与工作岗位、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代表性成果;其中,对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人才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同一业绩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获得不同层级项目、奖励、资助的,按最高层级标准认定;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

局)”“黑龙江省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论文、论著及教材类需提供相关封面和目录,涉及到SCISSCIEIISTPCSSC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新增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筹划此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梯队符合申请条件。确定好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及成员后,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信息统计表》(附件2),《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申报表-梯队人员信息表》(附件3)。一个单位申报多个梯队的,将其汇总后上交。上述材料请各单位于2026327日下班前报送给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夏天雨,联系方式2021025@hlju.edu.cn。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把相关梯队信息上报给省人社厅,待省人社厅梳理评估结束发布《黑龙江省新建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申报参考目录(2026)年》后,在正式开启我校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入选名单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545号)

2.《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信息统计表》

3.《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申报表-梯队人员信息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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