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一流”建设
1.组织开展“一流大学”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涵盖的学科建设工作。
二、重点学科建设
1.组织开展各级各类重点学科规划、申请和日常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博士点、硕士点申请和日常建设;
3.组织开展学科带头人遴选和学科梯队建设及日常管理;
4.组织开展学科评价评估。
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
1.组织开展省级领军人才梯队遴选、新建、调整、资助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评估评价工作。
四、发展规划
1.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并监督实施;
2.根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学校现实需要,适时地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或调整;
3.牵头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并检查、督办其执行情况;
4.组织论证、起草或修订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文件;
5.建立并完善学校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制度;
6.统计学校事业发展的核心数据,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填报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综合报表;
7.提供学校发展状态信息的综合分析与预警分析报告,为学校事业发展和领导决策服务;
8.根据学校发展状态信息,制定各年度发展报告和校情手册,定期更新、修订学校简介;
9.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校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对校园建设重大事项开展前期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
10.完成其他与发展规划相关的工作。
五、综合协调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好处内行政事务的组织管理与协调;
2.做好对外的联系、沟通、接待、交流等工作;
3.完成有关公文处理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