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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办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3

各办学研究项目组:

根据《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92号)》文件规定,现将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 结题成果

“十五五”发展规划办学研究项目结题成果一般应为研究报告,其他研究成果包括研究论文、实践报告、应用转化证明等。

2. 提交材料要求

(1)《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鉴定表》,需要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取得研究实效、服务办学举措及实效。

以上材料请按附件模版要求提交电子稿件,验收后学校将汇总形成黑龙江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办学研究成果汇编并颁发结题证书。

二、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组于4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2023062@hlju.edu.cn)。联系人:王乙棋,联系电话:86609144。

附件:

1. 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黑龙江大学2025年办学研究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