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截至目前,学校“十五五”分项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学院规划正在编制中。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与合理性,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规划征求意见与审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十五五”分项规划
1学校分项规划征求意见
本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组织党政班子、学科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所涉及的11个分项规划(附件1,规划文本请各单位负责人在校园网邮箱查收),重点讨论分项规划中的“任务举措”部分,将其作为编制学院规划的重要依据。研讨可采取专题会议、相关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各分项规划组牵头单位(详见附件2)。
2.学校分项规划论证、审议
本环节由各分项规划第一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具备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校内外专家,对分项规划进行论证、审议。重点审议内容包括:分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以及与学校整体规划的衔接性。
二、“十五五”学院规划
1.学院规划征求意见
本环节由学院进行组织。学院规划要主动承接专项规划任务,根据学院办学定位,以学科专业为核心,系统谋划学院未来五年发展路径。学院规划完成后,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对象包括党政班子、学科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等,人员数量不少于本单位人数2/3,并将合理化建议融入学院规划文本中。
2.学院规划论证、审议
本环节由学院进行组织,建议选取与学院学科专业相关的校内外专家,对学院规划进行论证、审议。重点审议学院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以及与学校分项规划的衔接性。学院规划需经分管或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审核把关(详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1. 5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分项规划征求意见,并反馈至分项规划牵头单位;
2. 6月1日前,学校分项规划编制工作组完成分项规划论证、审议工作;
3. 6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学院规划征求意见、论证审议工作;
4. 6月下旬,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对部分分项规划进行审议;
5.7月初,将各项规划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分项规划工作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质量,将专家论证、材料存档、校领导审核等要求落到实处,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统筹督办。各分项规划工作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规划编制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3.严格质量管控,严守时间节点。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规划文本,使规划更具有前瞻性、科学性与合理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不影响学校规划编制整体工作进度。
联络人:高老师、刘老师
邮箱:2023062@hlju.edu.cn
联络电话:86604201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十五五”分项规划(已发送至各单位负责人邮箱)
2.黑龙江大学“十五五”分项规划牵头单位联系人名单
3.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分管或联系学院校领导名单
4.黑龙江大学“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表
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