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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1

各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5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本年度择优资助工作突出服务“四个面向”、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以及加快建设“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需求,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及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并注重向建设发展质效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专业领域成果丰富、行业带动作用明显且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梯队倾斜。

已获得资助的梯队不可重复申报(文化哲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满语)、文艺学、俄语语言文学、有机化学),正在省人社厅评审的新建梯队不能申报,其余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均可申报,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5个梯队参与申报。

二、资助额度及使用范围

资助额度分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3个档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资助经费可用于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培训)、短期进修、出版科研著作和为后备带头人发放补助(一般不超过资助额度的40%)等。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申报表》(附件)。附件中部分内容已统一填写完毕无需修改,标红的为举的参考例子,请按规定的例子填写,如时间格式、填写内容规范等,填写时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表格填报梯队成立(2024年7月1日)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业绩(含梯队设立前获批、设立后结题或仍在研的项目)。不可重复获得的奖项、称号可不受时间限制列入填报范围。相关业绩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原件复核后退回。

3.请将《资助申报表》电子版于2026年10月15日下班前发邮箱,纸质版交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主楼C408)。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将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 系 人:夏天雨

联系电话:86609101

电子邮箱:2021025@hlju.edu.cn

 

附件: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申报表》(空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