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6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征求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研究起草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虽然是征求意见稿,但将是下一步作为申请新建、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审核的重要依据参考。为了对照条件摸准、摸清我校拟申请新建、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情况,找准差距,明确建设目标、及时整改。定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30分,于主楼A座226会议室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请下列相关单位院长届时参加会议,校内其他如有新增学位点学院的院长也请同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田巨为
电话:86609101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