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学校原有工程硕士领域对应申请调整为四个类别,名单如下:
1.申请类别代码及名称:0854 电子信息硕士
原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2.申请类别代码及名称:0856 材料与化工硕士
原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化学工程
3.申请类别代码及名称:0857 资源与环境硕士
原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环境工程
4.申请类别代码及名称:0859土木水利
原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土木水利
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请相关学科做好规划设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8年3月正式启动工程专业学位调整工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原授权领域予以裁撤。经学科论证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省学位委员会核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学校专业学位类别从原来15个增加到18个,人才培养类别更为丰富、培养能力明显增强,各单位要按照内涵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谱写强校发展新篇章。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