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学院对标我省和教育部政策文件要求(见附件1-3),认真阅研《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聚焦“二 重点领域”,确定申报领域和具体方向,填写《XX学院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论证材料》(见附件5),并于8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联系人:甘雨田,86609102,邮箱2020078@hlju.edu.cn。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学校经过论证和筛选后,将组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形成学校论证材料上报至省教育厅,并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学科专业总体设计。
附件1:党和国家层面对碳达峰碳中和阐述和部署
附件2:关于印发《2021年度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附件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5:《XX学院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论证材料》(提纲)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