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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度学院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2

有关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25年度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已全面完成。为持续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强化二级单位办学主体地位,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现启动2026年度学院目标责任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2025年度学院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一)反馈考核结果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向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反馈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已点对点发送给学院学科秘书)。

(二)总结学院、学校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1.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需根据反馈结果,深入分析目标完成度、优势与短板,对组织领导、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有效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向学院分管校领导进行汇报。

2.召开学校层面工作总结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并对2026年度目标责任制作出工作部署。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结合办学实际、未来发展规划,围绕学校发展战略重点,从指标设置方向、指标内容调整、权重分配优化等方面,对现有的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提出修改建议,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将结合各单位反馈建议调整2026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与权重。

三、确定2026年度目标分值及各项任务

2026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目标分值,由各单位与学校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原则上目标分值应不低于2023、2024、2025三年平均成果分数和2025年目标分值。目标分值确定后,各单位填报《2026年学院目标责任制学科建设任务书》。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目标体系的科学性、导向性与可操作性。

(一)强化学院统筹,推进有组织学科建设。学院应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要依据学院“十五五”规划,打破内部壁垒,优化资源配置,开展“有组织的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发展的整体效能与核心竞争力。

(二)聚焦重点任务,力争标志性成果突破。目标设置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关键核心领域,设置明确、可衡量的标志性成果产出目标。集中优势力量,精准发力,力争在彰显学院实力与学科水平的关键指标上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系统联动,确保协同推进。2026年目标责任制制定,应与学院“十五五”规划相衔接、与学院分类建设目标对接、与学科专业设置优化改革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五、提交材料

1.请各单位于6月4日17:00前将对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的修改建议报送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请各单位于6月11日17:00前将2026年目标责任制学院定标情况及《2026年学院目标责任制学科建设任务书》报送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联系人:文佳琦86609112,邮箱:2024007@hlju.edu.cn。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