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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完善我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3-18 17:16 刘钟钵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华社受权于17日全文发布。

当前,黑龙江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全校上下紧张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单位完成了规划文本的初稿。近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加速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与331日前,密切关注“两会”关于国家“十三五”规划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际,更加突出规划的长远性、战略性、针对性、可行性、系统性和创新性,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初稿。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发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和各学院须认真学习体会《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的核心精神,特别要认真学习纲要中关于教育发展改革的规划内容,将中央精神落实到本规划组的编制内容中,亦可将关键内容和词句融入到文本编制中。此外,各规划组应在初稿基础上突出综合改革内容,特别是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应在文本中增加“落实综合改革任务”的章节,其标题可结合实际自拟。

希望各规划组群策群力、科学谋划、按时保质完成黑龙江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在未来的工作中努力落实规划任务,实现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宏伟目标。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黑龙江大学“十三五”规划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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