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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通知
2020-05-15 12:04     (点击: )

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提供调查研究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党发〔2020〕7)文件精神,现在学校启动“十三五”规划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的重要性

 

总结好“十三五”时期建设成就和经验教训,是确保“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本次总结工作意义重大。五年来,全校各战线开展了大量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借本次总结工作的契机,各单位可以对五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回顾,对发展环境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研判,对未来发展进行科学谋划,只有扎扎实实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才能切实提高“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质量。

 

二、总结范围

 

请“十四五”各规划编制工作组结合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内容,就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措施等相关工作开展成效进行全面、全方位评估总结。总结报告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分析评估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进展情况,包括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现实情况与发展目标存在差距进行分析判断和论证说明。

2.分析评估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

3.分析牵头实施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工作、重大改革试点实施情况。

4.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经验。

5.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项目措施等。

 

三、具体要求

 

1.分项规划编制工作组除了要对分项规划进行总结分析外,还要专门重点对学校总体规划中涉及本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分析。具体总结任务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总结评估涉及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要有数据和事例支撑,采用数据和工作情况截至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3.评估目标指标完成程度时,有年度目标的(参见“十三五”规划附表)要与年度目标进行对比,没有年度目标的要与总体目标(参见“十三五”规划文本中的表述)对比;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及取得的成效要与规划基期(2015年度数据)对比。其中,涉及审计整改调整规划目标的单位,除了需要将规划实际完成数据与原规划目标对比外,还要将完成数据与规划调整后的目标数据对比。

4.对于工作进度未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75%,或审计整改时对目标进行调整的,要具体说明情况及原因。

5.各工作组要指定一名联络人,并按照附件3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加入微信工作群。

三、时间要求

 

1.2020年5月20日前,请各请各规划编制工作组将联络员名单(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2006138@hlju.edu.cn),并请联络人加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微信群。

2.2020年7月1日前,请各规划编制工作组将形成的“十三五”总体规划、分项规划总结评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2006138@hlju.edu.cn)。

由于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上报总结材料的时间和本次总结采用数据及工作情况的时间都是截至2020年6月30日,请各单位及早开展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待6月30日最后校正总结材料中的数据,修改完善后报送。

 

联系人:高传军

邮箱:2006138@hlju.edu.cn

电话:86604201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十三五”×××分项规划总结评估材料撰写提纲

        2.黑龙江大学“十三五”总体规划总结评估材料撰写提纲

        3.黑龙江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联络人名单

        4.黑龙江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5.黑龙江大学“十三五”分项规划

        6.黑龙江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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