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4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资助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
资助对象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之后)未获得过资助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
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社厅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
资助经费用于后备带头人开展科学研究,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及出版科研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能独立主持项目研究开发;
3.主持的科研项目具有创新性或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
4.重点向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等新兴和传统产业的相关后备带头人倾斜。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佐证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金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须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成果,且均须有原件证明。(务必要确保每一项成果的佐证材料均能提供原件证明,省人社厅会现查复核成果佐证材料的原件)
2.成果包括梯队成员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等成果,相关成果均需附佐证材料。
3.请于2022年10月19日下班前将《资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交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主楼C408)。
联 系 人:夏天雨
联系电话:86609101
电子邮箱:2021025@hlju.edu.cn
附件: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空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