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校作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需报送学校周期总结材料。外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需报送学科周期总结材料。
二、工作任务
1、学校和学科分别开展自我评价
学校和学科应以《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见附件5)为基本依据,分别填写《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对标建设方案情况表》(附件2)。
2.根据自我评价结果,撰写周期总结材料
(1)牵头单位负责撰写学校整体总结报告(附件1)、学校对标情况表中各自负责的子任务(附件2),并汇总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协助单位负责配合牵头单位提供数据、文字等资料(总结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工作分工见附件6);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负责对提交材料进行整合、润色与完善。
(2)相关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编制本学科建设总结报告,体例参照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少于5000字,附件1),学科对标情况表(附件2)。
3. 撰写典型案例
学校部分由牵头单位对照分工每项撰写1个典型案例;
学科部分由相关学科所在学院各自撰写1个典型案例。
(案例撰写要求见附件3,工作分工见附件6)
4.填报建设绩效产出数据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负责填报《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绩效产出指标》(见附件4)。
三、进度安排
(一)自评准备阶段
1月25日—2月5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完成自评准备工作。
(二)材料撰写阶段
第一阶段:
2月6日—3月6日,各牵头单位编制完成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学校对标情况表和学校典型案例中的子任务;相关学院编制完成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学科对标情况表和学科典型案例。
第二阶段:
3月7日—3月12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整合各单位的自评材料,并形成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学校对标情况表和典型案例。
(三)材料完善阶段
3月13日—3月17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相关材料。
(四)材料提交阶段
3月18日—3月20日,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周期总结工作事关我校下一轮省“双一流”建设所获支持力度,乃至未来学校冲击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事宜。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任务落实,把握工作质量。
2.请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评估纪律,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根据建设实际情况编制报告,确保所有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对违反评估纪律、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
3.请有关单位明确认识到“总结是手段、评价是方式、建设是目的”,通过本次周期总结工作全面查找短板和不足,理清建设思路,有效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
4.在系统总结省“双一流”一期建设基础上,面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大需求,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系统凝练学校办学特色、逐一凝练学科优势特色,统筹考虑省“双一流”二期建设。
5.请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在3月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总结报告、对标情况表和典型案例电子版发送至田巨为邮箱tianjuwei@hlj.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周期总结材料”。纸质材料请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8日下班前交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附件:
1.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周期总结报告(提纲)
2.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对标建设方案情况表(学校/学科)
3.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4.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绩效产出指标
5.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
6.黑龙江大学2016-2020年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周期总结工作任务分工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