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6〕105号)要求,现将学校年度领军人才梯队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才梯队的考核评估工作
今年是三年一度的梯队考核年份,全面评估每个梯队本轮建设周期成效。
(一)考核范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二)考核内容:一是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近3年(2013.1.1-2015.12.31)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取得的成果、业绩,梯队成员的培养使用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入选“535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梯队近3年专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二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履行职责情况;三是近3年获得省级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三)考核步骤:
1、梯队自评(4月21日-5月13日):
(1)梯队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年成果明细表(2013-2015)》(附件)、《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3-2015年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人员结构情况统计表(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主要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佐证材料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2)梯队根据考核指标自我评估逐项打分,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分依据清单》(附件1);
(3)形成《自评报告》,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省级梯队,还需报送近3年获得省级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后备带头人资助、“535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4)汇报材料(8分钟电子版PPT形式)。
2、学校验收(5月16日-6月17日)
(1)核实原件和复印件,听取带头人汇报,拟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梯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3-2015年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3);
(3)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人员结构情况统计表(汇总表)》(附件4);
(4)形成学校考核评估报告。
3、省人社厅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7月1日-10月31日):
(1)听汇报、看实物、查原件;
(2)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省级梯队称号,并对其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予以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给予一年改正期,改正期满仍不合格的,将视情况给予合并、调整或撤销。
二、新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申报
根据要求,省级梯队申报需要1年以上培养期,且在省级人才梯队系统注册1年以上,因此新建梯队在管理系统现有梯队中遴选。拟申请新建梯队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申报表》(附件4)、《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申报表》(附件5)、《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申报表》(附件6),学校汇总信息后在梯队管理系统注册,列入下一年度申报计划。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三、省级学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的调整
(一)申报条件
涉及带头人、后备带头人调整,后备带头人增列。对应调整而未调整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对瞒报、谎报等情节严重的取消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格。
(二)申报材料
1、拟调整人选相应填报《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调整申报表》(附件7)、《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调整申报表》(附件8);
2、对于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同时进行调整的,比照新建梯队标准,还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申报表》(附件4),材料中涉及的主要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佐证材料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汇报材料(5分钟电子版PPT形式):包括个人简介、本人研究方向与梯队科研方向结合度、成果业绩、三年工作设想。比照新建梯队准备8分钟PPT汇报材料,内容要求同新建梯队。
4、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梯队拟调整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意见。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四、省级学术后备带头人资助
(一)对象、额度
资助对象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后备带头人,主持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9),获得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2、汇报材料(5分钟电子版PPT形式):包括项目背景、拟解决关键问题、技术实施路线、条件保障、获得资助后拟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五、基础设施建设资助
(一)申报条件
用于省领军人才梯队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有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或企业的人才梯队,有从事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
2、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且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可明显改善,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材料
1、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10),梯队获得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2、汇报材料(5分钟电子版PPT形式):包括主要工作任务,科研方向,近五年成果业绩,在国际、国内、省内学术地位,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受资助后可预见的发展前景。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每个梯队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准备工作,确保信息数据不漏填、不错填、不延误,按照整体工作进度推进,同时,做好带头人、后备带头人选拔,资金资助宣讲工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梯队评估、新建、调整、基础设施资助、后备带头人资助工作。
(二)加强建设,注重实效。梯队是培养人才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各单位应积极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将梯队研究方向任务落到实处,与行业产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在年轻人才成长方面发挥作用,形成对学科建设的强力支撑。
联 系 人:孙连刚、刘钟钵
邮 箱:liuzhongbo@hlju.edu.cn
电 话:86608118、86609102
地 点:主楼C座410室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分依据清单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3-2015年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人员结构情况统计表(汇总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调整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调整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
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参考指标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指标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年成果明细表(2013-2015)
《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暂行)》(黑政办发〔2012〕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