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省人社厅专家组评审,我校“分析化学”获得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同时我校郭龙江等14人获得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省人社厅公示期为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10万元)
分析化学:带头人:井立强,后备带头人:王国凤、任志宇
二、后备带头人资助
1、创新研发类(每人资助5万元):
郭龙江、许辉
2、培训研修类(每人资助3万元):
赵晓锋、冉陈键、吴文智、王国凤、李海英、王歌雅、魏义霞、孙建茵、张笑夷、魏枫、马蔚云、高来源
学校对资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按照学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执行。我校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关情况报送省人社厅备案。省人社厅将对受资助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和后备带头人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资助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考核评估范围。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