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组:
为加强对办学研究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保证办学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发展建设,现将黑龙江大学2018年办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成果验收的基本要求
根据《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92号)》文件(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2018年15项办学研究项目(请见附件1)的研究工作是否达到了立项申请书中的有关要求;项目成果是否对学校的发展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提交内容
1.由第一主持人和第二主持人所在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签章的《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鉴定表》(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成果应为能够直接指导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能够促进学校建设与管理可即刻实施的改革措施、建设方案(工作方案)等。对于只有论文形式的成果,学校将不予支持和验收。
(二)提交形式
统一为A4开本,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成果验收鉴定表、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成果(如有论文成果只需装订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三)其他
1.由于特殊原因,在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研究任务,项目主持人应填写《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见附件3),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做出处理意见,并报评审专家审批后方可操作。
2.由于项目组成员调离或岗位调转而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填写《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备案。
三、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组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2018年办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鉴定表及成果材料一式三份交至主楼C座407室,将电子文档传至高传军邮箱(2006138@hlju.edu.cn)。
联 系 人:高传军
联系电话:86604201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8年办学研究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2.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鉴定表
3.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
4.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5.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