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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通知
2020-10-04 10:48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4号令)和《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2〕9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2020年教育统计工作培训会议最新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教育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和范围

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主要涉及学校基本情况,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成人本科生、在职人员攻读学位、预科生、外国留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外聘教师情况,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资产情况,校舍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专职辅导员情况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等统计表。

   二填报任务及分工

本报表填报任务涉及学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区管理处体育教学研究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安全保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黑龙江黑大资产有限公司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等单位,具体分工请见附件1

    三、填报方式

   1.利用软件进行填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需要采用软件填报,由于软件太大无法在本通知附件中挂载,需要安装2020版软件的部门请与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联系,安装方法和步骤可参阅附件2

   2.利用word表格填报

   除上述指定部门外,其他单位不用下载安装软件,只需要下载附件3word版表格,直接填报、打印,领导签字后报送纸质版即可

    四、注意事项

   1.各填报单位填报前要认真阅读理解各分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见附件3,今年部分报表的填报内容和指标解释有变化(已用黄颜色标注),请相关单位关注

   2.数据统计时点为202091日,统计时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数据填报要特别注意与去年高基报表数据的延续性,注意表内和表与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报送前,采用软件系统填报单位先进行系统“校验”,采用纸质版填报的单位要与去年上报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五相关要求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做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全校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学习、领悟和贯彻落实,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统计数据填报质量。

    2.根据《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2〕91号)文件精神,所有上报数据均需数据填报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数据填报单位务必做好报送数据资料、统计台帐和原始数据的存档工作,这也是教育部统计核查重点关注的内容

    3.相关单位根据数据填报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应报表的数据统计、录入与校对工作,请于2020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电子稿和纸质文档一份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联 人:高传军

    报送地点:主楼C407

    联系电话:86604201

    电子信箱:2006138@hlju.edu.cn

    附件:1.《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0教育事业统计软件简明操作

         3.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样表)

         4.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第44号令的通知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0年10月4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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