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4号令)和《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2〕9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2020年教育统计工作培训会议最新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教育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和范围
《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主要涉及学校基本情况,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成人本科生、在职人员攻读学位、预科生、外国留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外聘教师情况,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资产情况,校舍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专职辅导员情况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等统计报表。
二、填报任务及分工
本报表填报任务涉及学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区管理处、体育教学研究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安全保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黑龙江黑大资产有限公司、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等单位,具体分工请见附件1。
三、填报方式
1.利用软件进行填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需要采用软件填报,由于软件太大无法在本通知附件中挂载,需要安装2020版软件的部门请与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联系,安装方法和步骤可参阅附件2。
2.利用word表格填报
除上述指定部门外,其他单位不用下载安装软件,只需要下载附件3中的word版表格,直接填报、打印,领导签字后报送纸质版即可。
四、注意事项
1.各填报单位填报前要认真阅读理解各分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见附件3),今年部分报表的填报内容和指标解释有变化(已用黄颜色标注),请相关单位关注。
2.数据统计时点为2020年9月1日,统计时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数据填报要特别注意与去年高基报表数据的延续性,注意表内和表与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报送前,采用软件系统填报的单位要先进行系统“校验”,采用纸质版填报的单位要与去年上报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五、相关要求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做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全校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学习、领悟和贯彻落实,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统计数据填报质量。
2.根据《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2〕91号)文件精神,所有上报数据均需数据填报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数据填报单位务必做好报送数据资料、统计台帐和原始数据的存档工作,这也是教育部统计核查重点关注的内容。
3.相关单位根据数据填报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应报表的数据统计、录入与校对工作,请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电子稿和纸质文档各一份交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联 系 人:高传军
报送地点:主楼C407
联系电话:86604201
电子信箱:2006138@hlju.edu.cn
附件:1.《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0教育事业统计软件简明操作
3.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样表)
4.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第44号令的通知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