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财务处每月要上报《基本数据月报表》,为了保证财务基本数据的真实、准确,保证填报工作的规范、高效,学校形成了《基本数据月报表》填报工作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数据月报表》填报工作主要涉及人事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
2.以上各单位应有专人作为具体填报人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3.具体填报人应于每月末做好当月数据的统计工作,经本单位主管数据负责人核准签字后,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数据报送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4.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整理和核实工作,经处主管数据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请以上单位填报2020年1-8月份本单位负责的相关数据(见附件,数据发生变化的请做说明),于9月16日下班前上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联系人:高传军,联系电话:86604201,电子邮箱:2006138@hlju.edu.cn
附件:基本数字月报表
财务处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