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财务处每月要上报《基本数字月报表》,为了保证财务基本数据的真实、准确,保证填报工作的规范、高效,经请示主管校领导,决定形成《基本数字月报表》填报工作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数字月报表》填报工作主要涉及人事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和呼兰校区管委会等部门(各部门数据分工详见附件2),所需数据由以上部门负责统计填报。
2.以上各单位应有专人作为具体填报人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3.具体填报人应于每月末做好当月数据的统计工作,经本单位主管数据负责人核准签字后,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数据报送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4.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整理和核实工作,经处主管数据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请以上单位统计好2017年1、2月份本单位负责的相关数据(数据发生变化的请做说明),于3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联系人:高传军,联系电话:86609144,电子邮箱:gaochuanjun。
附件: 1.基本数字月报表
2.基本数字月报分工表
财务处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