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29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
资助对象重点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在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发挥重要作用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每个梯队资助额度为10万—30万元。所获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二、申报条件
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有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
2.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
3.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明显改善。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
2.梯队的科研成果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所填科研成果均须有原件证明。
2.请将《申请表》电子版于2017年9月8日前发邮箱。(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孙连刚、刘钟钵
联系电话:86608118、86609102
电子邮箱:liuzhongbo@hlju.edu.cn
附件:《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空表)
《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样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