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暂行)》(黑政办发
〔2012〕87号)的规定,省人社厅每年对各大专院校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按10%的比例进行淘汰。目前,我校俄语语言文学为“535工程”第一层次梯队,马克思主义哲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有机化学为“535工程”第二层次梯队。请以上梯队结合年初上报的《计划任务书》,认真做好本梯队2015年度工作总结,并根据梯队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科研方向等认真填报2016年度《计划任务书》。总结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其中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请说明原因。
年度总结和计划任务书是梯队考核和下拨梯队建设专项培养资金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报者或是年度计划没能完成的将不予拨付本年度资助资金(第一层次梯队每年20万元专项人才资助、第二层次梯队每年5.5万元专项人才资助);对业绩不突出、无科研成果和在研项目以及在培养使用人才上存在问题的梯队予以调整或撤销。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将各所属梯队2015年度总结和2016年度计划任务书于2015年12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带头人签字)报送主楼C座410室(电子版发邮箱:liuzhongbo@hlju.edu.cn)。
联系人:刘钟钵,86609102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