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 2020 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 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学科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一)推荐名额: 1名;
(二)资助方式:教育部对入选的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提供配套经费给予支持。(必须选择带“*”的导师);
(三)访学单位: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接收高校信息自行选定。
(四)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4.99.133/welcome)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必须选择“访问学者查询”系栏目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二)为提高录取率,申请教师在网上查询相关访学信息后,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
(三)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以及申请人的教学、科研等综合情况进行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最终由教育部武汉师资培训中心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将与派出教师签订协议,一经确定的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不能更改访问学校和专业,不能申请提前结束访学任务或延期。
(四)因防疫所限申请教师请于2020年5月11日当日报送《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五年成果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单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2000081@hlj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主楼C座408室。
联系人:刘钟钵
联系电话:86609102、13945045192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3:《近五年成果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