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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项目)在职人员公派出国研修工作的通知
2019-11-06 14:52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为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加快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强化优势学科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黑龙江大学在职人员公派出国研修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年初工作安排,现开展2019年度(学校项目)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选拔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访问学者的研修期限为12个月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科研能力突出。

2.博士后的研修期限为12-24个月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为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申报流程

1.申报者填写《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申报计划一栏可以同时填写1—2个项目,申报者要写清具体的申报计划,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排序,并写清是否服从调剂。

2.各单位将申报者的材料进行汇总,按照申报者的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情况进行本单位内部的排名,并按排名顺序填写《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3.学校将根据年度资金安排、申报者申报计划和申报者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情况分批次进行择优派出。

三、相关要求

1.优先选派优势学科中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优先选派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以及本科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

2.曾享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者,回国后工作须满4年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研修教师,如未完成2个聘期(6年)工作,应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申请者须有国家级在研课题(前三),且与外方邀请函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相一致。

4.申请者认真阅读和理解《黑龙江大学在职人员公派出国研修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17]185号)文件后填写《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

5.申请教师外语如未达标,应在下半年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外语培训,否则将影响执行派出计划。

6.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签字盖章),于2019年11月13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纸质电子版材料:《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每人1份)、《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汇总为1份)。

报送地点:主楼C408室

联 系 人:刘钟钵

联系电话:86609102

电子邮箱:2000081@hlju.edu.cn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附件2: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3: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9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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