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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4-10 15:28 刘钟钵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快高水平学科梯队成员成长步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7〕1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7〕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予选派。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一)推荐名额: 4名;

(二)资助方式:教育部对入选的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提供配套经费给予支持。(必须选择带“*”的导师);

(三)访学单位: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接收高校信息自行选定。

(四)访学时间:2017年9月—2018年7月

(五)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rain.whu.edu.cn/)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必须选择“访问学者查询”系栏目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二)为提高录取率,申请教师在网上查询相关访学信息后,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

(三)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以及申请人的教学、科研等综合情况确定人选,并通知到教师本人,一经确定的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不能更改访问学校和专业,不能申请提前结束访学任务或延期。

(四)申请教师于2017年4月14日下班前报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单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liuzhongbo@hlj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主楼C座410室。

(五)由于我省要求报送材料时间紧急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为强化梯队建设的重要手段,有重点、分批次进行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确保2017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顺利推进。

联系人:刘钟钵 联系电话:86609102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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