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博士授权一级学科: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黑学位函【2018】8号)的要求,现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所在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每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只能推荐一人。推荐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3.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连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
5.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一般不推荐学科评议组成员。
6.学校推荐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程序和材料
1.经所在学科、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附件2)。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党委审核通过,确定推荐名单后,在系统中填报《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附件2)并上报省教育厅。
3.将附件1、2纸版各一份,报送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C408),并将电子版发至:liuzhongbo@hlju.edu.cn。
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9月2日下班前
联系人:孙连刚
电 话:86608118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