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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校内摸底工作的通知
2016-10-24 16:04 田巨为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做好学校“十三五”期间学位点的合理布局,在黑龙江省学位办和国家学位办启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之前,学校决定启动校内审核的摸底工作。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学校的学科内涵建设发展,做好“十

三五”期间学位点整体布局,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继续优化学科层次、结构,构建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体系。

   1.严格审核调整条件、强化质量导向。

根据我校现有学位点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我省对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的要求,参考学校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对拟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增加、翻译硕士按具体方向增加,下同)和拟调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严格审核其调整条件。

   2.坚持服务地方需求,突出优化结构。

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布局学校的学位授权点,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和亟需需领域的学位授权;同步开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审核;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考学校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结合未来实际发展需要,调整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3.强化自律意识、健全监管机制。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实施审核;加强学位授权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学位授权点评估的有效衔接;加大各环节的信息公开,接受全校学科监督,建立学位授权退出机制,强化学位授权点学科的权责一致和自律意识。

二、总体要求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摸底工作分为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校内调整和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校内调整。为了做好此次学位点审核工作,学校要求申报单位精心组织、认真申报、指定专人负责填报相关表格,学院院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学科带头人带领学科成员认真研究学科方向,统计好成果,搭好队伍。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具体的评审条件和评审要求,所填表格参考上一轮学位授权点申报简况表。

   (一)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不再保留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高等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必须申请新增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未通过审核的将撤销所有的二级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要求方向设置4-6个,方向名称不局限二级学科名称,具体要求参见附件8;申报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要求方向设置3-5个,方向名称不局限二级学科名称,具体要求参见附件9。

   1.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相

对应的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2.学校相关学科直接申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

   (二)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

参考有关学位点的评估情况,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学位点整体布局,根据国家学位授权点调整办法,确定调整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调整规则:

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列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三、材料报送

   1.申报学科请填写附件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附件2《申报硕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2.成果统计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3.学科成员和成果的具体要求,请见附件3《关于一级学科学位

授权点申报的相关成果及人员归属说明》。

   4.全部拟申报学位授权点的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田巨为邮箱,tianjuwei@hlju.edu.cn。  

未尽事宜,请致电 86608118  86609101 ,联系人:孙连刚 田巨为。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2: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3: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附件4:关于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报的相关成果及人员归属说明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网站1998年版)

附件6: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

附件7: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附件8: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附件9: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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